关于论文抄袭的新闻,多少已经让人有些木然。在近日曝光的于艳茹抄袭事件中,抄袭之外的东西就远比抄袭本身更引人关注。一是抄袭主人公附着的“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生”和“中国社科院世界历史研究所博士后”两大颇具光环的标签;二是学术期刊《国际新闻界》“罕见”的主动曝光。相对前者,后者的意义更大,也理应更受关注。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国际新闻界》是咱国内的学术刊物,所以才有“罕见”一说。面对论文抄袭等学术失信行为,大多数国内刊物始终没有抱以“零容忍”的态度,即便是认定为学术抄袭,最多也是内部处理罢了,极少见到公开处理的。这在当下盛行的圈子文化中,不难理解,因为学术圈同样遵从“关系”和“人情世故”。此次抄袭的公开处理——在官方网站上发布公告,借助微博等社交平台广而告之,将抄袭情况反馈给作者相关单位——既是《国际新闻界》的首次,在国内期刊当中也同属“罕见”。因此,在“抄袭常有,亮丑不常有”的惯性行为模式下,舆论把关注点放在《国际新闻界》的与众不同上,也就不足奇怪了!
《国际新闻界》的主动亮丑,对于打击学术不端行为,效果不难想象。从短期来看,将直接倒逼北京大学和中国社科院“立即处理”于艳茹的抄袭行为。北京大学已经表示,立即组织有关专家对其博士论文重新进行核查,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大学的规定,如果查实于艳茹学位论文抄袭,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将被撤销,其导师也将视情况获暂停招生、取消指导资格、处分直至解聘等处理。从长期来看,不仅能增加《国际新闻界》的公信力,而且对于国内期刊的健康发展也具有引导作用。变革通常都是从个案开始的,关于论文的变革同样如此。倘若这样的问题处理模式能够固化为制度,能够在更多学术期刊当中获得推广,那么料定将有越来越多货真价实的论文脱颖而出,中国期刊的国际影响力也将得到同步提高。
不管寻找什么样的借口,作者毫无疑问是抄袭的第一责任人。这首先是一个个人学术道德问题,但假如学术“出口”更加严格一些、追责更加公开严苛一些,有利于促使作者告别学术抄袭、提升学术道德。至少从于艳茹的负面示范中,那些打算继续向《国际新闻界》投稿的作者将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论文。这或许就是一个好的开始。当下,学术最重要的“出口”非学术期刊莫属,如果抓好了这一“出口”,至少论文抄袭现象将有所减少。然而,作为学术最后最重要的关口,有太多的学术刊物没有扮演好“把关人”的角色。有的是缺乏统一的标准,主要表现为论文审核因人而异,迷信圈子内“大佬”的文章或意见;更糟糕、更不堪的是一些刊物直接沦为牟利工具,通过“卖版面”获取经济利益,结果只能是劣质论文越来越多。这些“关口”问题,早已成为论文抄袭、学术腐败的助推器。
关于论文抄袭已经出台了许多制度规范,其严厉程度也不比国外差。但现在最大的问题不是出在纸面的制度上,而是执行上。一些抄袭行为,压根就没有被认定为抄袭,尤其当发生在一些学术权威或行政领导身上时,通常会假借“学术不规范”轻描淡写地放过。而一些被举报、被证实的抄袭行为,即便处理,也少了一些主动、公开、严格的色彩。这些做法很难对后来者产生警示作用,也不利于学术公信力和影响力的提升。
现在最需要做的是对学术制度规范不折不扣地执行,是每一家学术期刊认真把好“出口关”。从这个意义上说,《国际新闻界》是了不起的,其“亮丑”精神是弥足珍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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