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上海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推动上海航运市场治理、营造高层次航运保险营商环境、塑造高能级上海航运保险品牌影响力等方面,对打造上海航运保险中心作出部署。
专家表示,上海打造航运保险中心,既标志着航运保险迎来新的历史发展机遇,也标志着上海国际航运中心、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将进一步增强,为上海“五个中心”联动发展提供创新实践。
《指导意见》提出,加快打造具有强大保险承保能力、全球服务能力、产品研发能力和人才供给能力的航运保险中心,进一步提升保险维护国家航运安全能力,服务上海更好打造国内大循环的中心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保险系副教授、博士生导师赵明表示,上海提出推动航运保险业高质量发展,顺应了国际航运业发展趋势。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航运业对保险的需求日益增长,上海需要提升航运保险业整体水平,以满足市场需求。
为实现上海航运保险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提出四大目标:一是产品供给不断丰富;二是承保能力显著增强;三是全球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四是加快建立具有世界影响力的航运保险中心。
“上海具有得天独厚的江海联运优势,能够方便地与国内外主要港口进行货物运输和贸易往来,为航运保险业务开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说。
2024新华·波罗的海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指数显示,在43个国际航运中心城市中,作为国内市场名次靠前的国际航运中心,上海连续5年位列指数榜单前三,国际航运中心地位稳固。
上海不仅有得天独厚的航运优势,还有国际金融中心优势,锚定“四大目标”建设航运保险中心大有可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保险与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向楠认为,上海是国际金融中心,拥有较为健全的金融市场体系、较为成熟的金融服务经验,这为航运保险提供了坚实的资金支持和风险管理专业知识。
在建设高水平航运保险市场体系方面,《指导意见》明确,将围绕航运保险全链路要素集聚、航运保险承保能力持续提升、航运保险承保能力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深化、数字化运营能力加速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
为持续提升航运保险承保能力,《指导意见》提出,推动上海航运保险与再保险协同发展,依托上海国际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聚合境内外航运再保险承保能力,针对服务“走出去”、“国之重器”、绿色船舶、特战险等航运特殊风险领域,探索以保险共同体等方式,增强航运保险自主供给能力。探索研究新型风险转移产品,丰富航运风险分散机制。鼓励辖内保险机构逐步、适当提高自留风险额度,不断提升承保能力。
再保险作为保险的保险,能够有效分担保险公司的承保风险。上海打造航运保险中心,要同步提升直保和再保险的承保能力,全面提升航运保险服务能级。
“再保险公司凭借其全球风险分散的能力,能够将来自上海的航运保险风险在国际市场上进行分散,为直保公司提供更强大的风险后盾。”表示,再保险公司可将上海的航运保险风险与全球其他地区的风险进行组合,通过多元化的风险组合降低整体风险。
在上海航运保险与再保险协同发展的过程中,直保公司与再保险公司如何协作配合?在王向楠看来,双方应加强数据和信息的共享,共同提升风险识别和评估能力。可联合推出创新保险产品,推动整个市场发展。
“应该加强直保与再保险业务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共同推动保险科技研发,提高业务效率;共同开拓国内外市场,提升整体竞争力。”赵明认为,直保公司须做好产品创新、风险管理、客户服务等工作,再保险公司须做好风险分散、资本支持、专业服务等工作。
在营造高层次航运保险营商环境方面,《指导意见》提出,将优化航运保险支持政策、夯实高质量发展人才支撑、加强战略发展研究。包括:设立上海国际航运保险业务财政扶持政策,促进上海航运保险机构集聚、业务发展,加大对航运保险产品与运营模式创新的支持力度。
“在航运保险方面出台一系列的政策措施,鼓励航运保险业务的发展,可以为上海建设航运保险中心提供政策保障。”说。
具体到培养航运保险人才方面,《指导意见》要求,加快打造上海航运保险高水平人才集聚平台。支持辖内保险机构引进具备海商海事、金融保险知识技能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鼓励政、校、企协力联动,实现高等教育阶段的航运保险人才定制化培养,支持上海相关高校面向市场需求和航运保险业发展前沿,开设创新的课程体系和具有前瞻性、创新性和实操性的培训体系,为上海航运保险业创新发展夯实人才基础。
“若要在国际航运保险中发挥更重要作用,上海应强化人才培养和引进。”表示,可制定优惠的政策措施,吸引国际上的航运保险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来上海发展,为上海航运保险的发展带来先进的经验和技术。建立国际化的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营造良好的人才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