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2023年全国范围内实现全面解封与放开,生产与生活步伐逐渐恢复往日繁忙。在这一背景下,为了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并为中小企业提供发展助力,政府采购领域迎来了一系列支持性政策的推出。采购文件网的编辑团队梳理了过去12个月内政府采购领域的重大新闻与政策动态,旨在为读者提供洞察和分析,助力企业把握机遇,共享改革红利。
1月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的通知》。《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招标投标交易担保行为,全面推广保函(保险),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清理历史沉淀保证金,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实行差异化缴纳保证金,加快完善招标投标担保服务体系。
1月11日,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助力中小微企业稳增长调结构强能力若干措施》。其中明确,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续到2023年年底。
1月17日,财政部公布对全国政协委员施卫东相关提案的答复函,其中介绍了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边界界定、监督管理、奖惩机制、信息公开机制等规定,并表示将更精准地界定政府购买服务范围,严格禁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将行政权力委托第三方组织行使,努力为规范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
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部分地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企业招标采购平台试运行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跨区域兼容互认功能的通知》,加快推动招标投标领域数字证书(CA)跨区域兼容互认。
2月6日,中央、国务院印发了《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其中提出,要完善政府采购政策和招投标制度,健全符合采购需求特点、质量标准、市场交易习惯的交易规则,加强采购需求管理,推动形成需求引领、优质优价的采购制度。
2月6日,为加强军队采购标准化建设,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局组织拟制了新版采购评审标准参考模板,并面向广大供应商和评审专家,对首批150个评审标准参考模板公开征求意见。
2月15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政府采购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八部门:改进评标方法,严格限定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合理界定成本价格!
2月17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23〕2号),《意见》提出要建立合理工期和造价保障机制。指导建设单位依法改进评标方法,严格限定最低投标价法的适用范围,合理界定成本价格,解决低质低价中标带来的安全生产投入不足的问题。
3月20日,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了《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其中要求,数据中心可再生能源使用率到2032年要达到100%;数据中心相关设备和服务应符合相应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应优先采用国家鼓励的先进技术、工艺、产品和装备。
3月22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了《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对纳入政策实施范围的建设工程项目全流程进行规范,推进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工作。
3月27日,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召开了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工作推进会,总结前期试点经验和成效,研究部署扩大政策实施范围相关工作,共推政采支持绿色建材政策扩围。
4月10日,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座谈会暨省级政府采购协会第三次联席会议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11家协会、相关媒体和单位共同发起“发挥政府采购协会作用 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服务改革大局”的倡议,携手推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4月14日,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政策更加有力地服务党和国家重大战略,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的通知》(财综〔2023〕1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3个方面提出15项政府购买服务改革重点工作。
4月2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十一部门印发《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全面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发展质量,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支撑;,争取通过2年的努力,试点地区逐步构建起比较健全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和符合行业发展特点的监管机制,形成一套覆盖主要交易品种的标准化交易规则,探索一批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模式,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发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积极探索有效实现路径,逐步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纳入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
4月27日,第六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数字化助力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分论坛在福建省福州市举行。与会代表通过分享数字政府采购最新实践成果,共探数字政府采购未来发展趋势,为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能,加速政府采购“数字蝶变”。
5月5日,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发布《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共5章33条,对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信用评价工作相关事项进行规定,其中涉及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检测人员信用评价、信用评价管理等。
5月31日,财政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3年降成本重点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要积极推动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修订,健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交易规则,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着力破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6月1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其中提出,试点地区的采购人如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在公告成交结果时应说明采用该方式的理由。
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财政部罚没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对财政部政府采购罚没收入、会计和评估监督管理罚没收入的收入项目、缴库方式和票据使用等作出规定,明确上述罚没收入实行直接缴库。
6月28日,财政部等四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其中要求,清理违法设定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等;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如违法限定供应商所在地、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设定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以排斥、限制经营者参与招标投标、政府采购活动等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
7月11日,财政部公布了对全国人大代表刘璠相关建议的答复函。其中明确,政府采购领域目前并未取消保证金收取政策。未来,财政部将继续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在探索开展对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的信用评价基础上,研究建立政府采购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体系,并在政府采购法修订工作中统筹考虑进一步加强对供应商违法行为的惩戒措施。
7月11日,财政部公布了对全国人大代表熊建明相关建议的答复函。其中明确,财政部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要求采购单位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和最高限价,科学选择采购方式和评审方法,避免在需求不清的情况下以最低价成交而导致无序竞争。同时,将完善政府采购交易制度,规范最低评标(审)价法的适用范围,并授权评标委员会拒绝不合理低价,遏制恶性低价竞争。
7月19日,《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公开发布。其中提出,要加大政府采购创新产品力度,发挥首台(套)保险补偿机制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创新产品迭代应用。
7月25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加大吸引外商投资力度的意见》。其中提出,要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尽快出台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明确“中国境内生产”的具体标准。
研究创新合作采购方式,通过首购订购等措施,支持外商投资企业在我国创新研发全球领先产品。推动加快修订政府采购法。开展保障经营主体公平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专项检查,依法查处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差别待遇等违法违规行为,适时通报典型案例。
外商投资企业如认为政府采购活动使其权益受到损害,可依规提起质疑和投诉,各级财政部门应依法受理并公平处理。
7月2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场监管总局、税务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期若干举措的通知》,围绕促进公平准入、强化要素支持、加强法治保障、优化涉企服务、营造良好氛围5个方面提出28条具体措施。
7月29日,财政部发布了第九次中法高级别经济财金对话联合情况说明。其中明确,双方支持开放、非歧视和透明的公共采购环境。中方重申愿尽快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定》(以下简称GPA),并将继续为加入该协定而努力。法方鼓励中方尽快加入GPA。
8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政府诚信履约机制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通知》,要求各省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畅通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领域政府违约失信的投诉渠道。
8月17日,黄河流域政府采购协同发展工作研讨会在山东省东营市召开。研讨会以“一网联通 政采先行 数字赋能 沿黄共赢”为主题,汇聚各方智慧,共同推动流域内政府采购交流合作、加大政府采购数据共享应用和业务协同创新。
8月20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加强财税支持政策落实 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要求各地不折不扣地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为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其中强调,要强化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支持政策,严格落实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政策措施,工程采购项目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政策延续至2025年年底,积极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
8月22日,财政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要求加快实施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对绿色建材产品应采尽采、应用尽用。
★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修改审议
9月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了立法规划,共分三类项目,共计130件。第一类项目: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79件),第二类项目: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51件),第三类项目:立法条件尚不完全具备、需要继续研究论证的立法项目。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修改在第二类项目第29项,人大常委会要求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
9月25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其中提出,通过政府采购积极推广应用木竹结构建筑和木竹建材。鼓励各地采取改善林业生产经营条件、购买社会化服务、补助林权收储担保费用等措施培育林业规模经营主体。
10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要求各地方不得以信用评价、信用评分等方式变相设立招标投标交易壁垒,不得对各类经营主体区别对待,不得将特定行政区域业绩、设立本地分支机构、本地缴纳税收社保等作为信用评价加分事项。
10月,北京市财政局、天津市财政局和河北省财政厅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了政府采购专题研讨会。与会代表从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采购资源互认互通、监督管理同事同标出发,共同商讨政府采购领域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下一步具体改革举措,着力提高区域政府采购监管效能,共同激发三地经营主体活力。
11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明确在2023年2月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清理核查前未完成招标采购程序的项目,以及后续新实施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均执行新机制。
11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串通招投标犯罪典型案例。该批案例共5件,揭露了常见串通招投标犯罪类型,旨在警示教育招投标市场主体,预防招投标领域犯罪发生。
11月10日,2023政府采购奖评选正式启动,本次评选活动设置了年度创新奖、年度人物·实战精英奖、优化营商环境卓越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奖等8个奖项。其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奖为首次增设,旨在鼓励相关单位在推动政府采购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支持绿色低碳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方面继续深耕,以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助力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11月22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聚焦政府采购领域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11月3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对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进行优化调整,并公布了《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3版)》。其中明确,政府采购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通则若干问题的解释》,该解释自12月5日起施行。其中明确,采取招标方式订立合同的,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到达中标人时成立。
12月7日至8日,财政部紧扣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聚焦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的难点、痛点与堵点,召开了第四批政府采购指导性案例研讨会,不断推进和完善执法标准化建设。
12月8日,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相关事项的通知》,围绕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电子化、合同签订、资金支付、融资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新规,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和采购效率,方便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12月14日至15日,财政部举办了2023年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重点针对在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过程中出台的新制度、新要求进行了讲解,并部署了下一阶段政府采购工作。
12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研究起草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稿)》,明确政策制定机关履行公平竞争审查职责,应当确定专门机构负责招标投标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台式计算机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通用服务器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操作系统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数据库政府采购需求标准(2023年版)》
这七项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的发布旨在提高计算机、服务器等产品的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公平竞争原则,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产业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