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纪新阶段,水利建设既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又要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统筹江河治理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成为一个重要的命题。我们通过深入调查研究和解放思想讨论,形成以下共识:
第一,规划设计理念不适应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现阶段水利发展要求江河湖泊治理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但实际工作中大多更强调水资源的功能性开发,生态环境保护缺乏深入分析和有效措施。统筹协调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区域流域、经济社会与水资源水环境的意识不强,对水利工程的生态保护修复功能认识不足。
第二,规划设计体系不适应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生态环境保护类规划薄弱,滞后于实际需要;生态环境指标不明确,造成工作中难以准确把握开发和保护的“度”;生态保护运行管理设计缺失,影响了工程良性运行和效益发挥;环境影响评价尚未全面开展,给工程留下了环境隐患。
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类标准不适应规划设计的要求。《水利技术标准体系》共有规划设计标准187项,属于生态环境保护范畴的仅10项,现行有效的规划设计标准74项,属于生态环境保护范畴的仅2项,而且现行有效的主体工程设计标准中,缺少基本的或具体的生态环境保护章节,完整的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标准体系远未形成。目前水利工程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设计大量采用外行业标准,直接导致规划设计方案脱离流域水资源和水利工程的实际。
第四,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设计能力不适应水利发展的要求。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持证单位全国180多家,水利行业6家,其中只有新疆院1家设计单位,而水电行业7大设计单位均有甲级资质。由于资质缺失,许多大中型水利工程的环评工作只能由外行业单位完成,很难统筹考虑生态环境问题。同时,从业人员严重不足,基础工作差距较大,难以支撑规划设计的需要。
第一,逐步建立现代水利规划设计体系。将有关河流功能、流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水源地保护等内容纳入规划体系,筛选出河流健康评价、水利工程规划设计生态指标等关键性指标,构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体系和生态指标体系;提出水利行业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方案,建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机制;通过技术审查的把关和引导,把生态环境保护的技术手段落实到具体方案中,推动规划设计理念更新。
第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标准体系。进一步研究提出生态环境保护类标准名录,补充完善现有标准体系;尽快颁布水利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设计、水资源保护规划编制、河湖生态环境需水量计算等标准;对现有标准进行修订,补充水工程生态规划设计、水库闸坝生态调度、鱼道设计、污染水域生态环境整治与修复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开展基础工作与政策研究。开展我国江河流域开发治理与生态环境状况普查,建立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基础平台;开展重点地区河流功能区划,合理界定不同河流不同河段的功能定位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对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河流,制定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地下水修复与管理规划;研究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的政策和管理制度,提出生态补偿的政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