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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简史”们到底错在哪了——格雷伯锐评戴蒙德、赫拉利

时间:2024-10-07 06:55:21 文章作者:小编 点击:

  “似乎所有人都落入了同样的陷阱。专家们拒绝笼统地概括历史。那些尝试概括的人则几乎无一例外地再造了某个卢梭思想的变体。”

  格雷伯总是不惮于大声喊出来,以一种有意的极端,颇似鲁迅所说的为了呼吁人们开天窗而作势要掀掉屋顶。

  《人类新史》呼吁我们必须有一种崭新的人类历史书写。两位作者要揭示人类实际上有过怎样多元和流动的社会组织形态。这需要汇总考古学、人类学和其他兄弟学科中积累的证据,借助这些证据指向一个对人类社会在过去3万年中如何发展的全新解释,描摹一个充实着大胆社会实验的全新图景,重新发现人类本就拥有的其他可能性——最终,去想象一个更具希望的未来。这当然是一种正向的、肯定性的工作。

  但我们从书里也很容易看出两位大卫对论战的热情,一种负向的、拆解性的工作,构成了本书写作的趣味景观。在近来的活动对谈中,作者之一大卫·温格罗曾直白指出:“实际上,如果仔细阅读这本书,会发现我们并不是真的在批判霍布斯或卢梭本人,他们在自己的时代,也就是十七或十八世纪,显然是杰出的、堪称激进的思想家,人们直到今天还在谈论他们的洞见。我们真正的批判对象其实是那些当代作者。他们自称新霍布斯主义者或新卢梭主义者,把两位哲学家的理论,打造成了非常简化甚至博眼球的版本,那才是我们的批判对象。”

  卢梭和霍布斯,作为链接点,作为引子,作为源头,引出的是沿袭他们模型的当代大历史叙事。二大卫真正的对手是一些当下的大历史著作。挑战《人类简史》《枪炮、病菌与钢铁》等大历史著作背后的基本假设,与当代的新霍布斯主义者或新卢梭主义者捉对厮杀,这当然也是极富争议性的。

  但正如格雷伯在书中时常传达出的那样:人在提出新东西时经常为了追求严谨,生怕弄错了细节,不敢大声疾呼,而是含糊其辞,或托庇于未来的验证。有谁不担心自己的发现不足以撼动既有的理论和秩序,从而显得不“科学”呢?但是,回望那些已经被人们接受的既有观念,它们本身又有多“科学”呢?它们有着自身的认知局限和历史包袱,不过是在无数次的重复中被精简成了没有上下文的教条。越简单,越言之凿凿,就越有力。

  那么,当我们发现它们有问题时,为什么不能以同样的直截了当,大声提出反对教条的东西呢?或者说,我们为什么不将自己的天真不成熟顶在头上,冲上荒唐拥挤的街道,用水枪攻击大众的教条,也为大众的教条贡献出一个新的选项?

  有很多人批评说这本书中的观点并不新鲜,没错,作者们自己也完全承认,本书基于对很多前人在专业领域内工作的整合。但在他们之前,这些别样的见解始终停留在专家小圈子之内,是散碎的,被边缘化的。

  那套精美的旧教条已然成为一种近乎惯性思维的东西,我们随口一提就是它的影子,哪怕你已经在看新材料、谈新观点了,还是无法脱离它的话语框架——这才是作者们想彻底打破的东西。有必要让这种困难而根本性的反思普及开去。提出一个有真知灼见也有不足的观点,刺激人们去思考和辩论,那么从前唯一的默认论断,今后就再也不是唯一的了。当人们谈论起这些话题时,再也不能不假思索地以惯用的那套神话性叙事作为前提,而必须回应对它的质疑。

  抱着展开一些真正讨论的期望,我们不避争议地专题节选了《人类新史》中一些比较尖锐的论战段落,它们针对当代大历史书写中的新霍布斯主义者或新卢梭主义者,发出了自己的声音。

  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的《政治秩序的起源:从前人类时代到法国大革命》(The Origins of Political Order: From Prehuman Times to the French Revolution,2011),写到了一种对早期人类社会的通行看法:“在早期阶段,人类政治组织类似于在黑猩猩等高等灵长目中所能观察到的游群社会(band-level society)”,这可以被视为“社会组织的一种默认设置”。

  他继而断言,卢梭指出政治不平等的起源在于农业的发展,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正确的,因为狩猎-采集社会(根据福山的说法)没有私有财产的概念,并且几乎没有动机去圈起一块土地并说“这是我的”。他认为这种游群社会是“高度平等主义的”。

  贾雷德·戴蒙德(Jared Diamond)则在《昨日之前的世界:我们能从传统社会学到什么》(The World Until Yesterday: What Can We Learn from Traditional Societies?,2012)中提出,这种游群(他认为人类“直至1.1万年前”还在以这种形式生活)由“仅仅数十个人”组成,成员大都存在血缘关系。这些小群体过着相当贫乏的生活,“猎取着一小片森林中可得的无论什么野生动植物”。

  据戴蒙德所言,这种小群体的社会生活简单得令人称羡:通过“面对面的讨论”来决策,“几乎没有个人财产”,也“没有正式的政治领袖或高度的经济专业化”。戴蒙德总结称,可悲的是,只有在这样的原始群体中,人类才实现过相当程度的社会平等。

  对戴蒙德和福山来说,就像几个世纪之前对卢梭来说一样,无论何时何地,终结这种平等的总是农业的发明以及农业所维持的更高的人口水平。

  农业带来了从“游群”到“部落”(tribe)的转变。粮食盈余的积累促进了人口的增长,使一些“部落”发展成被称为“酋邦”(chiefdom)的等级社会。关于这一进程,福山描绘了一幅酷似《圣经》中离开伊甸园的图景:“随着人类小游群迁至不同的环境并适应下来,他们开始发展新的社会制度,就此退出自然状态。”他们为争夺资源而战。这些社会就像瘦条条的青春期少年,显然是要惹点麻烦的。

  是时候成长起来,去任命一些合适的领导者了。等级制开始出现。抵抗是无谓的,因为根据戴蒙德和福山的观点,一旦人类采用了大型、复杂的组织形式,等级制就不可避免。哪怕这些新领导开始作恶多端——榨取农业盈余以擢升其亲信,固化自身地位并世袭罔替,猎取头颅作为战利品,掠夺女奴充填后宫,或是用黑曜石刀挖出敌人的心脏——也没有回头路了。不久之后,酋长们试图说服其他人称自己为“国王”,甚至“皇帝”。正如戴蒙德向我们悉心解释的那样:

  如果没有做出决定的领导、没有执行这些决定的行政人员、没有管理这些决议和法律的官僚,那么庞大的人口就无法运转起来。至于那些无政府主义立场的读者,梦想着生活在没有任何国家政府的环境中。很遗憾,你们的梦想是不现实的:因为你们必须找到一些愿意接受你们的小游群或部落,那里没有陌生人,也就不需要国王、总统和官僚。

  这是个令人沮丧的结论,不仅对于无政府主义者,也对于任何曾经想过是否有一个可行的替代方案能取代现状的人。尽管如此,这些观点真正值得注意的地方在于,它们除了自信满满的语气之外,并没有科学依据。我们很快就会发现,根本没有理由相信小规模群体里最可能人人平等——或者反过来说,也没有理由相信大规模群体就必须有国王、总统甚至官僚制度。像这样的主张,不过是大量伪装成事实乃至历史规律的偏见而已。

  粮食生产在采集者、渔夫和猎人眼里,不见得就是一件大有裨益的事。但在历史学家的春秋笔法下情况却恰恰相反,或者似乎阻滞“农耕传播”的只有自然障碍,例如气候或者地形。这造成了一个悖论,因为觅食者们即使生活在高度适宜的环境中,也很清楚种植谷物的可能性,却总是选择不去耕种。如贾雷德·戴蒙德所言:

  有些地区的条件更适合食物生产的发轫,就食物生产传播的速度而言,各地区也有快慢之分。在史前时代,有些地区生态条件不错,附近也有从事食物生产的族群,但自身偏偏毫无发展。最匪夷所思的是,美国西南部的农牧业居然影响不到旁边的加利福尼亚,新几内亚和印度尼西亚传播不到近在咫尺的澳大利亚,南非纳塔尔省的农业也没能传到开普地区。

  就像我们在第五章讨论过的,农耕未能“传到”加利福尼亚并不是有说服力的问题意识。这不过是升级版的传播论旧路径,先界定文化特质(例如翻花绳游戏、乐器、农业等),再追踪其在全球的传播过程,并解释它们没能传到某些地方的原因。事实上,完全有理由相信农耕在传到北美其他地方的同时也已“传到”加利福尼亚,只是(尽管这里有着重视艰苦劳动的工作伦理,也有着能使新事物迅速传播的区域换体系)加利福尼亚人就像拒绝奴隶制一样坚决拒绝了农耕。

  甚至在美国西南部,在欧洲人到来前的500多年中,当地的大趋势是逐步放弃在有些地方被种植了数千年之久的玉米和豆类,并回归一种觅食生活。要说起来,这段时期加利福尼亚人才是传播的主力,从加利福尼亚东部来的人群把新的觅食技术带到了远至犹他州和怀俄明州的地方,并取代了所到之处先前的农业族群。待西班牙人抵达美国西南部时,曾经主宰这片区域的普韦布洛社会已经沦为零星孤立的农民小群体,被狩猎—采集者团团包围。

  这种理论简单假设,一旦社会规模扩大,则如罗宾·邓巴所说,大家就需要“首领来引导,警察来确保社会规则的贯彻执行”;或者如贾雷德·戴蒙德所言,“庞大人口如果没有领导做出决策,没有管理人员贯彻决策,没有官僚执行决策和法律,就无法运转”。换言之,若想生活在大规模社会中,就必须有主权者和行政管理机构。为了实现这样的生活,终究需要某种对强制性暴力的垄断(再次说明,是指用武器威慑所有人的能力),这多少被视作理所当然。这一整套过程造就了官僚制国家,而相应地,书写系统总被认为是在这种冷冰冰的官僚制国家的运作中发展出来的。

  现在,我们已经了解到,以上这些都不是真的,基于这些假设的预测几乎都被证明是错的。我们在第八章看到过一个戏剧化的例子。人们曾经普遍认为,如果说官僚制国家往往出现在有复杂灌溉系统的地区,那一定是因为需要行政官员来协调水渠维护、管理用水供给。可事实上,农民们完全有能力自己协调高度复杂的灌溉系统,并且在大部分例子中,几乎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早期官僚与这些任务有任何干系。城市人口似乎有卓越的自治能力,虽然采取的方式通常算不上“平等主义”,但是参与度大大高于如今的任何市政治理。同时,事实证明大多古代帝王几乎无意干预这些事务,原因很简单,他们根本不在乎臣民们怎么打扫街道或维护灌溉渠。

  卢梭的遗产中真正隐藏的危险因素,与其说是“高贵的野蛮人”的讲法,不如说是“愚蠢的野蛮人”的想法。我们或许已经克服了,或至少自认克服了大多数19世纪欧洲人堂而皇之的种族主义,但是再成熟的当代思想家也常常认为狩猎-采集者“游群”更像黑猩猩或狒狒,而不是任何他们可能见到的人。

  来看一下历史学家尤瓦尔·赫拉利(Yuval Noah Harari)的《人类简史》(Sapiens: A Brief History of Humankind,2014)中的以下段落。赫拉利以一个完全合理的论述起头:我们对早期人类历史的了解极其有限,不同地方的社会安排也可能差别很大。他的确有点夸大其词(他认为我们确实对人类早期历史一无所知,甚至对冰期的了解也几近于零),但基本观点言之有理。接着我们就读到了这样的话:

  觅食者的社会政治世界是另一个我们几乎一无所知的领域……学者们甚至不能就基本问题达成一致,例如私有财产、核心家庭和一夫一妻制等是否存在。很可能不同的游群有不同的结构。有些可能像最可恶的黑猩猩群体那样等级森严、紧张和暴力,而另一些则像倭黑猩猩群体那样悠闲、和平且耽于情欲。

  也就是说,不但人人都生活在游群中,直至农业出现,而且这些游群的特点跟猿类的相差不大。这样总结貌似对作者不公平,但是想想看,赫拉利大可以写成“像最可恶的飞车党帮派那样紧张和暴力”,以及“像嬉皮士公社那样悠闲、和平且耽于情欲”。人原本的第一反应就是把一组人类比作……另一组人类。可为什么赫拉利选择黑猩猩而不是飞车党呢?我们很难不认为,主要差别在于机车手选择了自己的生活方式,而选择意味着政治意识(political consciousness):争论和反思合宜生活方式的能力;而这种能力,正如博姆提醒我们的,正是猩猩们不具备的。因此,赫拉利和其他许多人一样,还是选择了将早期人类与猿类进行比较。

  对农作物而言,驯化意味着栽培的植物失去了能够野外繁殖的性状。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在不借助人类的情况下散播种子的能力。以小麦来说,生长在茎秆上的种子包裹在俗称小穗的那些流线型小颖果内。当野生小麦成熟时,小穗和茎秆的连接处(被称为叶轴的部分)就会碎裂。小穗脱离束缚,散落在地。它们带刺的尖端扎入土壤,其深度足以使至少一部分种子存活和生长(另一端则向上戳出,刚毛般的麦芒能够抵御鸟类、啮齿动物和食草动物)。

  而在驯化品种中,这些生存技能都消失了。一种基因突变关闭了种子自发传播的机制,使小麦从强悍的野外求生者转变为无助的依赖者。叶轴变成了一个附着点,无法与其母株分离。小穗不会四散开去闯荡大千世界,而是牢牢固着在茎秆的顶部(麦穗),一直持留在此,直到有人来收割它们,或者直到它们腐烂或被动物吃掉。那么,作物的这些遗传和行为变化是如何产生的?这个过程用了多长的时间?人类社会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才使之成为可能?历史学家们有时喜欢把这个问题翻转过来。他们提醒我们,正如人类驯化小麦一样,小麦也驯化了人类。

  尤瓦尔·赫拉利在这一点上振振有词,请我们“从小麦的角度思考一下农业革命”。他指出,1万年前,小麦不过是野草的一种,没什么特别重要的;但是短短几千年内,它就遍布了地球的大部分区域。这是如何发生的?赫拉利认为,答案是小麦通过操控利用智人取得了这种优势地位。他写道:“这种猿类(智人)直到大约1万年前都过着颇为舒适的狩猎和采集生活,但后来则开始在种植小麦方面投入越来越多的精力。”如果小麦不喜欢石头,人就得把田里的石头清理干净;如果小麦不愿与其他植物共享空间,人就必须顶着大太阳辛苦除草;如果小麦渴了,人就不得不把水从一地运到另一地;不一而足。

  这番雄辩似乎无以反驳。但首先我们得接受这一前提,即“从小麦的角度”来看整个过程的确是有意义的。仔细想想,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做呢?人类是大脑非常发达且智能的灵长目,而小麦呢……是一种草(禾本科)。当然,确实有一些非人类物种完成了某种意义上的自我驯化,包括家鼠和麻雀,很可能还有狗,这些碰巧都出现在中东的新石器时代早期村庄中。同样毫无疑问的是,从长线来看,我们的物种成了自己农作物的奴隶:小麦、稻、谷子和玉米养活了世界,我们很难想象没有它们的现代生活。

  但是,为了理解新石器时代农耕的开端,我们肯定需要尝试从旧石器时代的角度来看待它,而不是从现在的角度,更不是从什么假想的布尔乔亚猿人的角度。当然,这太难做到了,可除此之外的选择就是退回神话制造:将过去作为一个“如此这般”故事(just-so story)来复述,显得我们目前的处境是不可避免或预先注定的。我们认为,赫拉利的复述之所以引人入胜,不是因为它基于任何证据,而是因为我们之前已经听过它无数遍了,只不过换了一帮角色而已。事实上,这是我们许多人打小听起的故事。我们又一次回到了伊甸园。只是现在,骗人类偷食知识禁果的不是狡猾的蛇,而是果实本身(也就是谷物)。

  我们已经知道这个故事的来龙去脉了。人类原本过着“颇为舒适的生活”,靠大自然的馈赠为生,可后来我们犯了致命的错误。我们禁不住诱惑,憧憬过上更轻松的生活——盈余和奢侈的神一般的生活——为此我们只有去破坏和谐的自然状态,从而不知不觉地将自己变为奴隶。

  如果我们抛开这个寓言,考虑一下植物学家、遗传学家和考古学家在过去几十年的发现,那会怎样?…………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研究人员一直在积累来自中东史前遗址的统计证据,由此分析谷粒大小和耕地杂草群落占比随时间发生的变化。现在的样本量已达数万之多。分析显示,在该地区的某些地方,如叙利亚北部,对野生谷物的耕作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前10000年。然而还是在这些地区,作物驯化的生物过程(包括叶轴由脆变硬的关键转变)直到将近公元前7000年才完成,大约花费了实际所需时间的10倍之久,也就是说,如果人类真的只是误打误撞地参与进来,全程被作物的变化牵着鼻子走的线年就能完成。我们要清楚:这可是3000年的人类历史,长到很难算作一场“农业革命”,甚至很难被视为通往农业之路上的某种过渡状态。

  对带着柏拉图式偏见的我们来说,这一切看似是漫长而不必要的延迟,但很显然,这并不是新石器时代的人们所体验到的。我们需要把这3000年本身当作人类历史的一个重要阶段去理解。这个阶段的标志是觅食者们不断地选择又放弃耕作——如我们所见,(以柏拉图可能瞧不上的方式)把玩农耕的种种可能性没什么特殊或反常的。但他们的选择绝非出于作物或畜群需求的驱使。只要不太繁重,耕作不过是早期定居社群的众多环境管理方式之一。区分野生的和驯化的植物种群对他们来说未必是什么头等大事,哪怕这对我们来说似乎很重要。

  仔细想想,这种思路完全讲得通。耕作驯化谷物是一项极其艰巨的工作,这一点太平洋沿岸的“丰裕”觅食者就深有体会。严肃的农耕意味着一丝不苟的土壤维护和杂草清理,也意味着收获后的脱粒和扬谷工作。所有这些活动都妨碍了狩猎、采集野生食物、制作工艺品、结婚以及其他一大堆事情,更别提讲故事、赌博、旅行和组织化装舞会了。事实上,为了平衡膳食需求和劳动成本,早期耕种者甚至可能战略性地选择了妨碍那些标志着植物驯化发端的形态学变化。

  在本书诸章节中,我们已经探讨了可以付诸实践的社会自由的各种基本形式:①迁离所在环境的自由;②无视或不服从他人命令的自由;③塑造全新社会现实的自由,或在不同社会现实之间来回切换的自由。

  我们现在可以看到,前两种自由,即迁移和抗命的自由,往往为更富创造力的第三种自由充当了某种脚手架。让我们明确阐述一下这种对第三种自由的“支撑”是怎样实现的。只要前两种自由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就像那些北美洲社会在初遇欧洲人时的内部情况,那么唯一可以存在的国王顶多只是在玩国王扮演而已。一旦他们越界,昔日的臣民总是能无视他们或者迁去其他地方。这同样适用于其他办事等级制度或权威体系。与之类似,警察部队只在一年中的三个月运转,其成员一年一轮换,这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在玩警察扮演。这样想来,其成员有时直接由仪式小丑担任,也就显得不那么离奇了。

  在这里,人类社会显然发生了某些变化,还是相当深远的变化。三种基本自由逐渐退场,以至于今天的大部分人几乎想不出生活在以此三者为基础的社会秩序中是什么样子的。

  “当我们打破监牢奔向自由时,”他继而写道,“我们事实上是在奔向更大监狱中更宽阔的操场。”

  正如第一章所见,他并不是唯一得出此结论的人。大部分书写大跨度历史的人似乎都认定,我们这个物种结结实实地泥足深陷了,根本没有办法逃脱自己一手打造的制度牢笼。赫拉利再次呼应了卢梭,把握住了当下流行的情绪。

  当霍布斯在《利维坦》中写下人类社会的原初状态必然是一场“Bellum omnium contra omnes”(所有人对所有人的战争),只有建立一种绝对主权权力才能克服它时,他基本是在做同样的事情。霍布斯并不是在说实际上真的有过一个时代,那时每个人都生活在这样的原初状态中。有些人怀疑霍布斯的战争状态实际上是一则寓言,影射他的故乡英格兰在17世纪中期陷入内战,正是这场内战使得这位保王派作家流亡到巴黎。不管事实如何,霍布斯本人最接近暗示这种状态真实存在的时候,就是当他指出,唯一不处于某个国王最高权威之下的人就是国王们自己,而那些国王似乎总在彼此交战。

  尽管如此,许多现代作家对待《利维坦》还是像其他人对待卢梭的《论不平等》一样,仿佛它为一项历史演化研究奠定了基础;尽管二者的出发点完全不同,造成的结果却颇为相似。

  “当我们谈到前国家(pre-state)时期人群的暴力时,”心理学家史蒂芬·平克(Steven Pinker)写道,“霍布斯和卢梭纯粹是一派胡言:他们都对文明出现之前的生活一无所知。”在这一点上,平克完全正确。但同时,他又要我们相信霍布斯在1651年(明显的一派胡言)不知怎的蒙对了,给出的对人类历史上的暴力及其成因的分析“分毫不输任何今天的(分析)”。如果事实恰巧如此,那将是对几个世纪以来的实证研究的一次惊人且羞辱性的裁决。正如我们将看到的,这远非事实。

  我们可以把平克作为典型的现代霍布斯主义者。在他的巨作《人性中的善良天使:暴力为什么会减少》中,及其后续著作,如《当下的启蒙:为理性、科学、人文主义和进步辩护》中,他认为我们今日生活的世界中的暴力和残酷,总体上要远远少于我们祖先所经历过的。

  如今,哪怕不太了解20世纪历史的人,只要多看些新闻,可能都会觉得这种说法是反直觉的。不过,平克很自信的一点是,不带情绪的客观统计分析显示,我们生活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和平与安全的时代。他认为,这是生活在主权国家的自然结果,每个国家都垄断了在其境内合法使用暴力的权力,不同于我们进化史上过去的“无政府社会”(他如此称呼那些社会)。在那些社会中,大多数人的生命通常都是“龌龊、野蛮和短寿的”。

  和霍布斯一样,平克关注国家的起源,因此他所认为的关键转折点不是农业的兴起,而是城市的出现。他写道:“考古学家告诉我们,人类一直生活在无政府状态中,直至大约5000年前文明出现,彼时,定居的农民开始聚集起来形成城市与国家,并发展出最早的政府。”接下来的内容,坦白说,就是一个现代心理学家顺势编造的。或许在你的期待中,一名科学的忠实倡导者会科学地切入这个主题,即通过对证据的广泛评估,可这种研究人类史前史的方法似乎正是平克不感兴趣的。相反,他依据的是逸事、图像和个别轰动性的发现,比如1991年登上新闻头条的“蒂罗尔的冰人奥茨”。

  平克一度发问:“古人到底是怎么回事?他们就不能在不诉诸暴力的情况下为我们留下一具有意思的尸体吗?”对此有个显而易见的回应:这难道不首先取决于你认为哪具尸体是有意思的吗?是的,5000多年前,有个人在穿越阿尔卑斯山的途中撒手人寰,身侧中了一箭;但并没有特别的理由将奥茨视为代表人类原始状态的典型人物,除了一种可能,就是奥茨的例子契合了平克的论点。如果只凭喜好挑选例子即可,那我们大可以选择年代更早的被考古学家称为罗米托二号(Romito 2)的墓穴(得名于它的发现地,卡拉布里亚的一处岩棚)。让我们花点时间来想想这么选意味着什么。

  罗米托二号是一个有着1万年历史的男性墓穴,墓穴里的男性患有罕见的遗传性疾病(肢端—肢中部发育不良):一种严重的侏儒症,这种病在生活中既会使他在社区中显得异常,也会使他无法参与赖以生存的高海拔狩猎。对他的病理研究表明,尽管他的健康和营养水平总体上较低,但同一社区的狩猎—采集者仍然不遗余力地将其从婴儿养育成人,给予他与社区中其他人一样的肉食份额,并最终为他精心安排了遮风避雨的墓葬。

  罗米托二号并非孤例。考古学家综合评估了旧石器时代的狩猎—采集者墓穴,发现影响健康的残疾出现频率非常高,但他们也惊讶于亡者生前受到的高规格照护(甚至是死后,因为有些葬礼极其奢侈)。如果我们真的想基于古代墓葬中健康指标的统计频率来得到关于人类社会最初形态的普遍结论,我们必将得出与霍布斯(以及平克)相反的结论:可以说,我们这一物种起初就是一个能够给予养育和照护的物种,根本无须过着龌龊、野蛮或短寿的生活。

  我们并不是真的要下这样的论断。因为有理由认为在旧石器时代,只有那些不同寻常的人才会得到安葬。我们只是想指出:把同样的游戏反过来玩有多么简单——虽然简单,但老实说没什么启发性。随着对实际证据的掌握,我们总是会发现,早期人类社会生活的现实情况远比任何当代“自然状态”理论家能猜想到的要复杂和有趣得多。

  思索人类社会的命运时,我们总会借助大历史的广角镜头。可耳熟能详,甚至被默认为公理的人类发展叙事——从人人平等的狩猎采集小游群到现代民族国家,历经“农业革命”“城市革命”“国家起源”等关键节点——真的反映了事实吗?《人类新史》向我们揭示出,这或许只是一个现代版本的起源神话。

  两位作者追本溯源,发现上述理论其实源自18世纪美洲原住民对欧洲殖民者的批判,以及欧洲人做出的保守反击。随后,作者们综合考古学和人类学等领域近年来涌现的突破性成果,展示了人类实际上有过怎样多元和流动的社会组织形态,历史的道路又有过多少分岔与并行。重新理解人类的过去,重新发现人类本就拥有的其他可能性,或许也能赋予我们新的思想资源,去想象一个更具希望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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